一、办理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二)求职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求职补贴,随第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一个失业期内只享受一次。
二、承办机构
旌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四、申请条件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五、申报材料
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向旌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旌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进行审查。发放:审核通过的随第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旌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563-8603677